孝经注疏是玄宗、邢昺创作的完结历史小说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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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孝经注疏 作者:玄宗、邢昺 | 书号:39927 时间:2017/9/8 字数:2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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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义曰:前《开宗明义章》虽通贵![]()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博爱也。)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广敬也。)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刑,法也。君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恶其亲,则德教加被天下,当为四夷之所法则也。)盖天子之孝也。(盖,犹略也。孝道广大,此略言之。) [疏]子曰:“至孝也正义曰:此陈天子之孝也。所谓“爱亲”者,是天子⾝行爱敬也。“不敢恶于人”、“不敢慢于人”者,是天子施化,使天下之人皆行爱敬,不敢慢恶于其亲也。亲,谓其⽗⺟也。言天子岂唯因心內恕,克己复礼,自行爱敬而已,亦当设教施令,使天下之人不慢恶于其⽗⺟。如此,则至德要道之教,加被天下。亦当使四海蛮夷,慕化而法则之。此盖是天子之行孝也。《孝经·援神契》云:“天子孝曰就,言德被天下,泽及万物,始终成就,荣其祖考也。”五等之孝,惟于《天子章》称“子曰”者,皇侃云:“上陈天子极尊,下列庶人极卑。尊卑既异,恐嫌为孝之理有别,故以一‘子曰’通冠五章,明尊卑贵 ![]() ![]() 《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甫刑,即《尚书·吕刑》也。一人,天子也。庆,善也。十亿曰兆。义取天子行孝,兆人皆赖其善。) [疏]甫刑至赖之。○正义曰:“夫子述天子之行孝既毕,乃引《尚书·甫刑篇》之言以结成其义。庆,善也。言天子一人有善,则天下兆庶皆倚赖之也。善则爱敬是也。“一人有庆”结“爱敬尽于事亲”已上也。“兆民赖之”结“而德教加于百姓”已下也。○注甫刑至其善。○正义曰:云“《甫刑》即《尚书·吕刑》也”者,《尚书》有《吕刑》而无《甫刑》也。案《礼记·缁⾐篇》孔子两引《甫刑》辞,与《吕刑》无别,则孔子之代以《甫刑》命篇明矣。今《尚书》为《吕刑》者,孔安国云:“后为甫侯,故称《甫刑》。”知者,以《诗·大雅·嵩⾼》之篇宣王之诗,云“生甫及申”《扬之⽔》为平王之诗“不与我戍甫”明子孙改封为甫侯,不知因吕国改作甫名,不知别封馀国而为甫号。然子孙封甫,穆王时未有甫名,而称为《甫刑》者,后人以子孙之国号名之也。犹若叔虞初封于唐,子孙封晋,而《史记》称《晋世家》也。刘炫以为遭秦焚书,各信其学,后人不能改正而两存之也者,非也。诸章皆引《诗》,此章独引《书》者,以孔子之言布在方策,言必皆引《诗》、《书》证事,示不冯虚说,义当《诗》意则引《诗》,义当《易》意则引《易》。此章与《书》意义相契,故引为证也。郑注以《书》录王事,故证《天子》之章,以为引类得象。然引《大雅》证大夫,引《曹风》证圣治,岂引类得象乎?此不取也。云“一人,天子也。”者,依孔传也。旧说天子自称则言“予一人”予,我也。言我虽⾝处上位,犹是人中之一耳,与人不异,是谦也。若臣人称之,则惟言“一人”言四海之內惟一人,乃为尊称也。天子者,帝王之爵,犹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称。云“庆,善也”《书》、《传》通也。云“十亿曰兆”者,古数为然。云“义取天子行孝,兆人皆赖其善”者,释“一人有庆,兆民赖之”也。姓言百,民称兆,皆举其多也。 WwW.IgM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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