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故事是凌尘创作的完结言情小说作品 |
![]() |
|
闺蜜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我们的故事 作者:凌尘 | 书号:28999 时间:2017/7/16 字数:9594 |
上一章 第一章 下一章 ( → ) | |
清晨的![]() ![]() ![]() ![]() ![]() 对不起!以上描述的不是我,而是我笔下的人物。 每每写到这种跟我的生活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情节时,我就会唾弃一下自己…好假仙啊! ⾝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究苦作者,我很安分、很努力地作假,編著如梦似幻的情节与故事,尽管这些不是我亲⾝体验,也未必是我所响往的。 编故事嘛!有人看,我就编;有钱赚,我就写。 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席梦斯 ![]() 因为同行都这么写嘛!写到后来,好像有钱人就该睡席梦斯 ![]() 我住的是七平大的小鲍寓,点的是⽇光灯,睡的是硬木板 ![]() ![]() ⿇雀?吵死人了!如果我的窗边有⿇雀…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免得我手庠。 再来叙述一下另一个起 ![]() 现实中的我,应该是从我那嘎吱出声的硬木反 ![]() ![]() 有闲情逸致时,再顺便照照镜子。 此刻我眯着眼睛靠近… 救命!镜中映 ![]() ![]() 我咕噜咕噜地把嗽口⽔呸掉,呸声中有一半是对那些不实情节的鄙夷。 所以,我不会妄想有一天,会有哪个眼睛被蛤仔⾁糊到,捧着玫瑰花束的英俊男人,开着他的宾士轿车来到我的门前,将我接到他的城堡,拯救我离开这个⽔深火热的寒伧狗窝。 有钱的男人通常不太英俊,因为可能都很老了,而那些凑巧英俊又有钱的男人,不外乎是靠着家世的二世祖,如果还算运气,就该坐在他的办公大楼里,忙着他家的事业,哪有闲空开着车去追女人?更别说与我这个市井小民不期而遇了。 就算不期而遇,大概也不会注意到我…一个顶着一头 ![]() ![]() 品味?那可是要钱堆出来的。 我抹完脸,把⽑巾随手一挂,出了浴室,难得晒到中午十二点以前的太 ![]() 拖着散漫的肢步,我満脑子怪念头。构思嘛!作家是最有权利发呆兼魂不守舍,好将谬思的特权发挥到极至…我啊,珍惜这种时光。 跳过早餐,我直接买了便当,顺便进便利商店搜刮一堆饼⼲泡面,几瓶汽⽔和果汁,挑的尽是一些耐久的食物,好当作几天的消夜。很少有人上便利店一次买这么多的,新来的店员看我这副难民模样,活像是股市刚崩盘,新台币对美元大幅贬值,凑巧又来了超级強烈台风的当天,海峡两岸国共战争开打… 我从容地提了一大包食物出来。写故事花脑子,不能饿着了,我的冰箱快空了,还好我的味蕾不挑,什么食物都能将就,随便打发一下胃也就算了,不必用那种同情难民的眼光看我嘛!啧!啧!真是。 “你…你真的忍心?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以前怎样?我下意识问着自己,忽地讶然失笑,这 ![]() 是一个菗菗噎噎的女声,将我 ![]() 我遥遥地与他们保持一段距离,可以听到他们说话,但又不至于让他们注意到我。现在是星期一早上,喔!包正,是中午,除了我这看来像无业游民的小作家,可以在这个时候晃 ![]() 左右张望一下,这个小巷果真只有我这号偷蔵在角落的路人甲,难怪他们肆无忌惮。 我见那男子背对着女人,叉着 ![]() ![]() 想来那女子终究受不了男人的冷落,这回气愤地绕到他面前,強迫他面对她,也让我看清了她的脸。 很美!精致的妆,得宜的⾐着打扮,留着一头男人最爱的长发,梨花带泪,我见犹怜,是个适合当小说女主角的脸孔。 “我以前就是这样,只是你忘了。”那男人的声音低沉,声音还算柔和,但语意相当冷淡,听得出他的不以为然。 酷!很适合当小说中的男主角,我偷偷想着。 “可是,你对我,一直是比较特别的!”女人叫道。尖细的声音有些破坏她优雅的淑女气质。糟糕!扁这一句话,就会降格为配角或者第三者了。 “我可从来没这么说。”没看到那男人的脸,但想象得到是一脸酷相。 “可是,你上回送了我一克拉的钻戒!”她的脸孔霎时就像钻戒,发着亮光。 “每个跟我来往的女人,只要她的脸⽪够厚,都可以得到一颗。”那男人淡淡道。 咳!我在一旁差点呛出声。有够没品的男人!祝他有一天,被所有女人拿着钻戒砸死!然后,我跑去偷拣,拣去卖… “钻戒不是只能送未婚 ![]() “法律规定的?” “没有…可是…” 那男人伸手制止:“那不就结了?” 是啊!结了…SHIT!这男人真的够行,没见过比我行,竟然还可以行到这样没品的家伙!我要是那个女的,上前一巴掌甩上去,然后要他掏出⽪夹, ![]() 呸呸呸!我強盗啊!我轻轻拍了自己一巴掌,看到那女子轻咽着,飞似的从我面前疾速奔掠过,冲出小巷,招了辆计程车,扬尘而去。 呼!总算她还算有点骨气,不像那些可怜兮兮的小说人物,无怨无悔又任劳任怨的哀求男人。嗯!她的相貌不错,声音也好听,生起气的脸孔也不失美丽,用她当下部小说女主角的范本,应该可以挤出一些特别的东西。 空气中残留着一阵淡雅的香气,就像那女人一样令人回味,我望着那辆远去的计程车,将她的容貌、声音、体型、气质等特⾊,一一记在脑海里。 “你躲在这里偷听什么?” 奥?偷听?我回过神,那男人庞然的⾝躯已经无声无息地耸立在我左侧,正巧逮到我这现行犯。 正对着他,才知他带着墨镜,看不出长相如何,但墨镜外的眉头,皱的打了结,显然很不⾼兴。 我先是尴尬一笑,接着又想,⼲嘛怕他啊?这么没品的男人,才该被教训哩! 虽然有点理亏,我怯怯地嗫嚅一会儿,但体內的琊恶因子,驱使我卯起劲打算跟他扛上了! “我没偷听啊!你的声音很好听吧?听了还要收费?你是世界三大男⾼音之一?你减肥成功,还学了中文?”我声音轻怯地眨着眼,一脸无辜,像是看着帕华洛帝。 对于我的胡扯,他先是一愣,进而确定我说的全是打混之词,他又冷冷道:“非礼勿听你懂不懂?你犯侵了他人隐私权!” 我张大口:“请问,民法、刑法违警罚法第几条规定,共公场所听到他人隐私,算是犯侵他人隐私权?”我相信自己此刻真的看起来很无辜的让眼前人想揍我! 我意识到,墨镜下的眼睛起码将我上下仔细打量过好几遍,所以才沉默好一阵子。终于他放弃与我周旋,转⾝绕过车头去开车门,上了车。 他大概是认为,像他这样有⾝份地位的人,不必跟我这邋遢又⽩痴的女人一般见识吧? 我也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脸微笑地竟开口: “大哥大!你赚了那么多不义之财…”说到这儿,我还敲敲他的爱车车窗,才继续道:“还会相信天下有‘道德’、‘礼义’这回事?你这种暴发户,十之八九常逃税、 ![]() “你说什么?”他摇下车窗。 “没事!”我亮出甜甜的假仙笑容。他坐的是左边驾驭座,我则站在右边车门外,隔着一个位子,一道玻璃,他听得清我胡说八道才有鬼! 引擎此刻发动,他不再看我一眼,车子静静地飞快离去。 嗯!车是好车,人呢?未必是好人。 留下我这个狂妄的疯女人站在原地,抱着一堆食物,志得意満地笑了出来。 哈哈哈…真是痛快啊!践踏女人真心的男人,活该被狠狠耍弄,我还客气了呢!可惜他什么都没听见。 阿!行侠仗义法,堪堪稍慰我无聊又烦闷的赶稿生活。 我哼着歌,决定做得更绝一点…把他当作下本书的男配角,被甩上一百零八次,可怜没人爱的那种! 我这种人啊,我妈常说,总有一天会出事的。 走在熙来攘往的红砖道上,我的步伐与人们格格不⼊。 下午两点,不是上下班时段,人行道上的行人并不算多,但是个个神⾊匆匆,频频焦急地左右钻营,我这个有闲人种夹杂其中,就丰收了碍路的石头。 “唉哟!” “对不起!” 我闪躲着,像个被浪嘲淹没的可怜小舟。当个专职作者近两年,我已经渐渐习惯于平和的步调,不再有以往冲锋陷阵的精神,就连走中也慢条斯理起来。朋友们和我同行,也很少再为我急急穿过马路而捏把冷汗了。汗颜!以前的我,活像敢死队,不怎么遵守 ![]() 然而,我冲锋陷阵的精神大概转⼊写作方向去了。有时写些不合市场走向的题材,在电话中面对编辑时,还有些心虚。但是啊!表面上打个哈哈,陪个笑脸,私底下依然我行我素。活该我写这么多本还是没红,这就是报应! 那又如何?稿费虽然不够我发财,但我乖乖地按时 ![]() 这回,两上月一次的 ![]() ![]() 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这是⾝为SOHO族的特权。每天窝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整天,难得有外出的时候,不外就为了那几件事: 采购食物,顶多走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把便利商店当成顶好、全家福之类的大型超市,一次采购量之多,便利商店应该发我VIP卡。 租租小说,就到街尾的XX书坊,不但有国全XX书坊连锁店的排行榜可供参考,老板娘不罕个别统计她店里的租书排行。这是重要的市场参考指标。我不跟读者面对面,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市价”但是为了探知市场,我每回出书都会送那租书店老板娘一本签名书,好巴结她告诉我一些读者的反应。 写不出东西,或者需要些什么参考资料,就是我上市立图书馆的时候。偶尔一闪赞扬市府政德政,也只有在这个享用免费资料的时候了。 所以喽!难得外出, ![]() ΟΟ书店。 ⽇前市场上的当红作家,作品⽔准稳定,题材也不断创新,不但旧书就占了一排架,新书还从地上堆叠到我的膝盖,以旋转方式叠成一个很漂亮的圆弧形,看了就有股想一脚踹下去的冲动。但…我最后还是忍不住拿起一本,准备结账,毕竟。我也爱看她的书,唉! ,內容以露骨见长,由小说店老板娘那儿知道她正受读者宠呢!预约她书的,一次可以排一整个礼拜。果真,我往柜面上一看,每位作者平均摆事实五本,她的只剩一本了,看来销售量真的不错。我拿起那最后一本翻了翻,又…放了回去…不是我杯中的茶。 擅于写黑道故事的,最近改走都会写实路线,转型还真成功,可惜部分读者还是特别钟情好怕黑道故事,我站在一旁,偷听两女店员吱吱喳喳地讨论著她。连店员也是她的读者哩!羡慕。 走爆笑路线的,最近出了本低调的故事,看了让人揪心,找⿇烦了心偏偏又想看,还百看不厌…唉!是⾝为读者的我犯 ![]() 连跑几家,几乎是同样的情形…买不到?!真是可惜啊!只好回去请老板娘代订,不过,要被她菗头一成就是了。 几时,我也能有这样一天?大概遥遥无期吧? 我的呢?我左右张望,想找寻作者名为“凌尘”的书,一番辛苦地搜索,终于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找到一本,正苍凉寂寞地躺在那里,我怜惜地捧起,再拍拍上面的灰尘。唉!“凌尘”都“蒙尘”了,谢谢出版社没炒我鱿鱼。 看看架上,再看看这个角落,我摸摸鼻子,低着头,乖乖地走出书店,决定快点把手的稿 ![]() ![]() ![]() 午后三点析 ![]() 那种乌漆抹黑又⼲净的发亮的长型轿车,本来就引人注目,亮的让人想在上头留个鞋印子;但是让我震惊到跌了一跤的是那辆车牌与MARK!就算忘了前面的文字,但那末尾的号码“1100”我记忆犹新;再加上那个奇特的MARK,我肯定是几天前,在我公寓附近出现过的那辆车! 那,车子的主人呢?我像个贼一般,连忙四下张望。还好还好,除了一个⾐着随便、正提着袋垃圾的男人,经过我的面前,没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衬衫未扎,牛仔 ![]() 没放松多久,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自一户住家走出,几乎与我正面对上,我赶忙面对墙壁,侧对着他,蹲下来佯装系鞋带,眼角偷偷望那人的动静。 那男人拿出车钥匙,开了车门不知拿了什么东西出来,就又走进那户房子里,看样子应该没注意到我。 原来,他真是那个车主!我紧张地呼了一口气,墨镜下的脸孔竟是这个模样,是长的不错,看不出原来书卷气还 ![]() “你认得卢颂霖吗?”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我⾝边冒出,吓得我站起⾝。 是那个倒垃圾的男人走了回来,他带着微笑看着我,额角有些汗,额角的头发也有点 ![]() 他的笑容让我有点失神。近看才知道这个外表 ![]() ![]() 我尴尬地呵呵一笑,对着他満是笑意的脸道:“不认得。” “那你为什么会站在他车子旁?我以为你是她的‘女朋友’之一。”他刻意加重了四个字,显然是想強调:那个名叫卢颂霖的男子原来有很多女友。 “怎么可能呢?”我连忙否认。 “是啊!你不太像。”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 我肚里暗暗燃了一把无名火。我无意与卢颂霖有所牵连,但是这男人的话像是对我有所贬抑,大概以为我没那资格吧! 虽然我晓得自己看起来是很逊,但是也轮不到他来嫌我吧?我僵笑着,勉強点点头,打算离开。 “既然你不是他的女朋友,那显然你是对这车子有趣兴喽?”他笑问着。 我没来得及离开,摇头摇:“我没驾照,对车子更没趣兴,所有跟车有关的知识统统没有,更不怎么懂得 ![]() “喔!可惜啊!我以为你对‘凯迪拉克’有研究,所以刚刚才靠它这么近。” 不能告诉他我与车主的恩怨,我⼲笑着牵扯:“这是凯迪拉克?好特别的标志,很少见。”我指着如同鹰翅展开般的商标。 “你喜 ![]() “还好啦!”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好像跟这个陌生人…靠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四周围,不但 ![]() 他的眼里闪过了抹调⽪,朝我使个眼⾊,然后…竟然动手拔下了那个商标!天啊!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惊吓得无法出声,呆呆地任他拉起我的手,将那“凯迪拉克”的MARK放在我的掌心。他厚大的手掌,暖暖的。 “喜 ![]() 我看了看掌中的“凯迪拉克”再看看他那张笑脸,来回梭巡几遍,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你…你不怕车主找你⿇烦?” “安啦!”他咧着一口⽩牙:“他跟我有宿仇。他若有胆子,我还巴不得他来找我决斗,你呢,就放心收起来,反正也很难装回去了,你就带走吧!” 我平息一下呼昅。近来,诸类怪事已经随着我成了个“作者”整天闷在家里“坐着”而很少出现在我单调的生活当中,一时之间,我有点无法适应。 “快点收起来,不要让人看见了。”他催促着我。 像是梦游般,我呆呆地将“凯迪拉克”塞进 ![]() “你叫什么名字?”他随口一头号,我却随之一颤。 这是什么感觉?提防?还是害怕?他那晶晶亮亮的眸光,像是想照亮我隐晦的心思般,照得我一阵恐慌。 事情有些…脫了轨了…我僵在当场,思绪一片空⽩。 讨厌见到的车主,此刻成了救星!他刚踏门而出,我慌忙朝他一指,向那人示意,然后很没义气地丢下一句“再见”拔腿就跑! 夫 ![]() ![]() 我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又看到那张笑意盈然的脸,莫名出现在我⾝旁,像是驱之不散的鬼魅! ![]() 失序的生活,不是我这个安逸于现状的懒散人的想要的,写作上乐于冒险,不代表喜 ![]() 我敢对着西装笔 ![]() ![]() 如果连靠近他,都会使得我的脑袋罢工,那么,和他深 ![]() 这是自作多情!他只不过是问我的名字而已。我的內心出现了另一个小小的嘲笑声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我也宁愿防患于未然。这种感觉已经多年未曾出现,我几乎快要忘了顺应这种感觉之后随之而来的杀伤力。以及一连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转。 这种感觉是什么?我宁愿我猜错了,我宁愿是我杞人忧天…我宁愿我我自作多情… 我不愿再想… 一如往常,将稿件 ![]() 回到这家,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决定这本稿子要 ![]() 扫过一趟书街,我就会随之清醒一次,汗颜一次。想写些特殊的题材,还是等下一本再说吧! 在电脑中开个新资料夹后,便悠闲了两天。吃饭、觉睡、看电视、⾜不出户,更不想动脑,电脑也闲置着,这是 ![]() ![]() 玫瑰花?! 为什么要写玫瑰花?我觉得我真是个花痴?什么花都不认得,只会写玫瑰花…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花吗?送花还是一定要送玫瑰花?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觉得厌烦;而如果我是女人…废话!我本来就是!应该说,如果我是那个收到玫瑰花的女人,大概也会嗤以鼻,觉得没创意, ![]() 亚曼尼?! 男人为什么一定要穿亚曼尼?有钱男人难道不能穿别的牌子,甚至杂牌的⾐服吗?我对亚曼尼陌生得很,没看小说前,甚至不晓得有这个牌子。看看我这住的地方就知道了,住在这种破烂贫民窟里的穷困人种,哪里有机会接触亚曼尼?亚曼尼啊亚曼尼,只觉得念起来像是对钱的永叹…啊!MONEY!…不晓得有钱男人觉得怎样?不像是穿着钞票在⾝上?啧!一点浪漫的感觉也没有,写不下去了。删掉! 宾士车?! 宾士车有翻译,一个宾士,一是朋驰,两种我都看同行写过,总觉得有点不吉利。濒死?碰死?呸呸呸!我乌鸦嘴,童言无忌。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一定要写宾士?进口名车我是真的只认得宾士,其他像BMW虽然好认,但总让我觉得似乎没宾士那么漂亮,要写名车,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宾士。唉!深深觉得自己没见识,还是出门去翻翻汽车杂志好了,找一些特别点的车,像是媲美凯迪拉克那种鹰翅般炫丽的MARK车… 我心中一动,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上那个“凯迪拉克” 也许,把它收起来比较好,免得影响我的情绪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赌气一般,不愿再想起那个男人,我抓起“凯迪拉克”想丢掉,手却停在垃圾桶上方,迟迟不动。 我叹口气,打开⾐橱,顺手往里一掷,让角落将它呑没,眼不见为净。 阿Q的我。 车车车!写到车就会想到凯迪拉克,想到凯迪拉克就会想到他!算了,删掉! 我有气无力地盯着仅剩“第一章”三个字的萤幕,这是辛苦了一天的后果?我挫败地用力捶了下键盘, ![]() 谁来告诉我,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到底该怎么写? WwW.IgMxS.Com |
上一章 我们的故事 下一章 ( → ) |
煽情妙蝶洞房百分之百星格大满皇朝金格双双对对黑道大亨的女醉恋蓝银河耶莉亚的传说盗情偷爱贼帅天外俏魔女拈梅昭仪 |
凌尘的免费言情小说《我们的故事》由网友提供上传免费章节,闺蜜小说网只提供我们的故事的存放,我们仅是一个广大网友免费阅读交流的小说平台,尽力最快速更新我们的故事的免费章节,用心做最好的免费小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