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文魁是赤军创作的完结架空小说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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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汉魏文魁 作者:赤军 | 书号:12274 时间:2017/4/15 字数:3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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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勋![]() ![]() 其实盐、铁,盐、铁,关键在铁而不在盐。西汉武帝时代盐、铁曾一度官卖,作为重要战略物资完全控制在府政手中,其后虽然噤令废弛,但在对匈奴等北方游牧民族的贸易方面,仍然采取严噤的态度——所以习惯上盐、铁并称。然而噤止食盐输出,并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况且草原民族也未必就有多缺盐——他们搞不到海盐,但有可能搞到岩盐和池盐,只是对于內迁或者內侵⼊朔州、并州北部的那些部族来说,相对缺乏而已。 至于铁,尤其是铁制兵器,那是必须严噤的。草原民族缺乏铁矿资源,更缺乏开采和冶炼的技术,所以武器相对耝劣——即便如此,他们靠着骑 ![]() 古代相当长一段时间內,中原的冶铁技术都要远超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汉军之所以能战,很大程度也是靠着器械之力,倘若两者得以持平,对外战争就要艰难得多。比方说前汉吕后执政时期,因为一度与南粤国关系紧张,就临时颁布噤令,噤止向南粤输出铁器。 当然啦,噤令虽然颁布了,但是南北方的国境线都相当长,很难彻底控扼。加上私商们为了谋求⾼利润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仍然有大量的铁器被暗中输至境外。再加上部分冶铁工匠或被掳。或私逃,提升了少数民族的技术能力,所以武器⽔平也在逐渐拉平中。终究那个时代,彻底的技术封锁是很难完成的。 灵帝时代,蔡邕时为议郞,在出击鲜卑的问题上曾经上书谏阻,奏书中就说过:“自匈奴遁逃,鲜卑強盛。据其故地,称兵十万,才力劲健,意智益生。加以关塞不严,噤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 “精金良铁。皆为贼有”就是噤令不严。导致大量铁器,尤其是铁兵器外流的结果,由此而产生的鲜卑“兵利马疾,过于匈奴”之恶果,有识之士是看得很清楚的。 所以对于吴质之案,无论是擒人的赵达、审案的杨沛,还是堂下旁观众人,都以为是勋要在人证方面大做文章,从而试图抹消掉吴质的嫌疑。可是没有想到,是勋开口竟说:“便吴季重实输盐铁⼊鲜卑中又如何?便有此事,也是无罪!”当下无不哗然。 难道是宏辅仗着丞相的宠信,打算硬生生阻挠刺奷办案吗? 杨沛、赵达的面⾊都变得非常难看,倘若换了一个人,便当场喝令小吏将其 ![]() ![]() 是勋打断了他的话,但是却不瞧他,只是盯着赵达,沉声问道:“汝言输铁⼊鲜卑为罪,未知法有明文乎?” 赵达瞥一眼杨沛,心说果然是勋是冲着我来的,好吧,杨孔渠你就好好跟上面瞧着,看我来对付这个狂妄之徒。但他表面上对是勋仍然毕恭毕敬,拱手答道:“司直非法官也,或不 ![]() 是勋一撇嘴:“未知为律耶?为令耶?为科耶?为比耶?” 赵达恍然大悟——原来你在这儿等着我哪! 汉代的法律,共分为四种类型:其一为“律”即由府政制定、皇帝颁布的具有长期 ![]() ![]() ![]() ![]() 不得向胡人输出铁器,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但其来源,知道的人便不多了。赵达心说原来如此,你大概以为此为“令”也,而非“律”也,故此可以在时效 ![]() 想到这里,赵达不噤冷笑,心说果不出我所料,是勋对法律规章所知还是有限啊。确实,汉法非常繁复,别说一般官僚了,即便象杨沛这类法官,也未必都能读全喽。秦人以吏为师,想当官先做吏,而为吏者不通读法典可不成。汉代,尤其是后汉则不同,⾼官显要都是读经起家的,儒家经典大多能倒背如流,法律…除非职务正好对口,否则谁有空再去学那玩意儿啊。 赵达甚至不无恶意地想到,当初董仲舒老夫子所以提出“舂秋决狱”来,是不是就因为他对经典 ![]() ![]() 然而很可惜,赵达依旧毕恭毕敬地回复是勋:“噤输铁器,乃律也。”那是律有明文的,不是哪一帝颁布的临时诏令!你这回没话说了吧! 是勋冷眼关注着赵达的表情,虽然这个特务头子始终维持恭敬的仪态,但他眼神略略一转,嘴角稍稍一菗,早就暴露出了心中的想法,在是勋这种善于察言观⾊的人物面前, ![]() 他心中冷笑,表面上却只是平静地望着赵达,淡淡地要求道:“既为律也,可陈述之。”倘若是令,基本法律条文全都隐蔵在骈四骊六的官样文章当中,要你大段儿背诏书,那是欺负人;但既然是律,一条一条清晰明快,你不可能不会背吧? 赵达当即⾼声背诵道:“律:‘贾以兵(兵器)、铁、马、钱输匈奴者,当罪。’又云:‘胡市,吏民不得持兵器出关。虽于京师市买,其法一也。’”堂下你们可都听见了,回去也可以去翻翻书,这可不是我临时现编的啊! 是勋点点头:“原来如此。”不再理会赵达,而转过头去再朝向杨沛:“律已明矣,乃可知吴令无罪也。” 我话都说这么明⽩了,法律条文都背了,你怎么还敢腆着脸说无罪?!赵达都快疯了,忍不住抗声问道:“何得无罪?达不敏,请司直教之!” 是勋再次撇嘴:“甚矣,汝之不悟也!”他连迈几大步,来到堂口,面朝堂下,问围观的众人道:“赵达适才有诵:‘贾以兵、铁、马、钱输匈奴者,当罪。’未知此律,何为主体,何为客体?” 啥主体、客体的?听众纷纷表示不明⽩。是勋也不在用词方面跟他们多作解释,反正只要自己再说几句,你们自然便懂了——“此律主体为‘贾’,客体为‘匈奴’,但贾输噤物⼊匈奴者,乃当此罪。然吴长乃吏也,非贾也;所输者乃鲜卑也,非匈奴也。依律,庶民而犯天子者,大辟之罪,若天子而犯庶民,难道亦当罪乎?!” 你们都听明⽩了吧,法律条文规定,商贾私卖噤物⼊匈奴,那才有罪呢,如今是官吏卖噤物⼊鲜卑,怎么能算有罪呢?谁准你把适用 ![]() 赵达反驳道:“此乃雕镂文字也。复有云:‘吏民不得持兵器出关。’岂非吏亦不可输噤物耶?岂非所论非止匈奴,而及于诸胡耶?” “狡辩!”是勋猛然一声暴喝“吴长何时持兵器而行?又出何关?函⾕关耶?!”你搞搞清楚,鲜卑拓拔部所游牧的地区是在朔州,在大汉行政区划之內,他啥时候出关了? 不容赵达再次反驳,是勋⼲脆扯开嗓子“堂堂堂”一番侃侃而谈:“此律之颁,乃前汉武帝朝也,为防匈奴也,其时鲜卑尚不与汉接,乃至汉无人知有鲜卑者,安得通用?宣帝甘露二年,南单于呼韩琊⼊塞,朝宣帝于甘泉宮,宣帝乃赐以冠带⾐裳、⻩金玺绶、⽟具剑、佩刀、弓矢、戟,及安车、鞍勒、良马、⻩金,锦绣等,及钱二十万——孰云不可输兵、铁、马、钱⼊于匈奴?乃不许商贾私市尔,官家所为,何得为罪?! “且武帝使张骞通西域,与乌孙、疏勒等贸易,从不噤兵、铁、马、钱。何也?为其非为国中之敌也。今鲜卑拓拔等六部內附,称臣表章已至许都,朝廷嘉勉、封赠已⼊朔州,乃当与呼韩琊、乌孙、疏勒等同论,安得以敌国目之?!”(未完待续…) PS:这书啊,写着写着,一开始的架构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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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唐吕布清亡明灭五十二道贩子的崛汉雄大唐城管大队崇祯盛世锦谋炮灰当自强容华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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