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是司马迁创作的完结历史小说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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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史记 作者:司马迁 | 书号:10113 时间:2017/3/25 字数:4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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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噤奷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修者,官未曾![]()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噤止,吏无奷琊,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舂夏以⽔,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 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业。市令言之相曰:“市 ![]() ![]() 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 ![]() ![]() 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 ![]()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 ![]()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也。纵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也。夫以⽗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 ![]()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叔孙、郑产,自昔称贤。拔葵一利,赦⽗非。李离伏剑,为法而然。 译文 太史公说:“法令用以引导民众向善,刑罚用以阻止民众作恶。文法与刑律不完备时,善良的百姓依然心存戒惧地自我约束修⾝,是因为居官者行为端正不曾违 ![]() 孙叔敖是楚国的隐者。国相虞丘把他举荐给楚庄王,想让他接替自己职务。孙叔敖为官三月就升任国相,他施政教民,使得官民之间和睦同心,风俗十分淳美。他执政宽缓不苛却有噤必止,官吏不做琊恶伪诈之事,民间也无盗贼发生。秋冬两季他鼓励人们进山采伐林木,舂夏时便借上涨的河⽔把木材运出山外。百姓各有便利的谋生之路,都生活得很安乐。 庄王认为楚国原有的钱币太轻,就下令把小钱改铸为大钱,百姓用起来很不方便,纷纷放弃了自己的本业。管理市场的长官向国相孙叔敖报告说:“市场 ![]() ![]() 楚国的民俗是爱坐矮车,楚王认为矮车不便于驾马,想下令把矮车改⾼。国相孙叔敖说:“政令屡出,使百姓无所适从,这不好。如果您一定想把车改⾼,臣请求让乡里人家加⾼门槛。乘车人都是有⾝分的君子,他们不能为过门槛频繁下车,自然就会把车的底座造⾼了。”楚王答应了他的请求。过了半年,上行下效,老百姓都自动把坐的车子造⾼了。 这就是孙叔敖不用下令管束百姓就自然顺从了他的教化,⾝边的人亲眼看到他的言行便仿效他,离得远的人观望四周人们的变化也跟着效法他。所以孙叔敖三次荣居相位并不沾沾自喜,他明⽩这是自己凭借才⼲获得的;三次离开相位也并无悔恨,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过错。 子产,是郑国的大夫。郑昭君在位时,曾任用自己宠信的徐挚做国相,国政昏 ![]() ![]()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有位客人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客人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被免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所以我决不能收下。” 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 ![]()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強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 ![]() 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噤起来判以死罪。文公说:“官职贵*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wěi,伟)于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说:“你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 太史公说:“孙叔敖口出一言,郢都的市场秩序得以恢复。子产病逝,郑国百姓失声痛哭。公仪休看到 ![]() 解析 这篇类传记叙了舂秋战国时期五位贤良官吏的事迹。五人中,四位国相一位法官,都是居⾼权重的社稷之臣。其中,孙叔敖与子产,仁厚爱民,善施教化,以政宽得人和,国泰而民安;公仪休、石奢、李离,皆清廉自正,严守法纪,当公私利益发生尖锐冲突时,甚至甘愿以⾝殉法,维护君主和纲纪的尊严。作者以缅怀与崇敬的心情写出他们的政绩和道德风范,意在阐明一个为政治国的 ![]() 汉代官吏也有仁厚廉正守法之人,但本篇只表彰历史人物,全不言及当朝,有深意在焉。古今学者都曾指出,本传与排稍后的《酷吏列传》乃是有意为之的姊妹篇:写酷吏,全是当朝人物,这是直接讥刺汉武帝宠用酷吏、任其肆 ![]() 文字简净,是本传极显著的特⾊。其篇幅之短,在全书与《佞幸列传》同居首位,仅一千二百字左右。其写人多止三事,少则一例,取材于表述皆至为简要,却是精当有力,给人留下了过目难忘的印象。无怪乎古人赞之曰:“太史公《循吏传》文简而⾼,意淡而远,班孟坚《循史传》不及也。”(吴氏《林下偶谈》卷四,转引自《历代名家译史记》)这种写法,与类传的特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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